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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潘雨虹 電話:8462860#573 電子信箱:iris9689@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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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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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3月18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5005247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課程抵免辦理須知、112114學年度原住民重點學校一覽表 (376550000A_115005247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50052477_ATTACH2.pdf) |
| 主旨: | 函轉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 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115年課程抵免申請一案,敬 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3月11日原民教字第1150009501號 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5年3月16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 1152060438號函暨「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7條及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辦 理。 |
| 二、 | 依上開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曾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 文化教育課程之學分數或研習時數,得採計抵免。 |
| 三、 | 課程抵免適用對象以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原住民教育班之所有 專任教師、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聘任 6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鐘點教師為主。 |
| 四、 | 申請人請自行下載列印相關表格文件並填妥課程抵免申請表 (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s://reurl.cc/53qyrV),應親筆簽名,依序 將畢業證書、成績單或完成研習證明及其他佐證資料(依申 請抵免科目填寫順序排序)於左上角裝訂整齊,以A4信封掛 號郵寄至「403514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臺中教育大 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收」,信封封面請註記「申請原住民族教育師資課程抵免」,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5 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 五、 | 檢附115年課程抵免申請資料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清冊各1份, 申請課程抵免之教師務必詳閱相關申請規定後,再行申請, 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員張育瑄小姐(電話:04-22183308)。 |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上騰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上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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