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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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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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月20日 |
| 發文字號: | 府民宗字第1150015589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附件1、附件2 (376550000A_1150015589_ATTACH1.pdf、376550000A_1150015589_ATTACH2.odt) |
| 主旨: | 有關115年全國孝行獎暨本縣孝行獎楷模選拔案,請廣為宣 傳並轉知轄屬各機關團體及各村里辦公處踴躍推薦,請查 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24日台內宗字第11405630201號函辦理( 附件1)。 |
| 二、 | 旨案全國孝行獎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數預定選拔30名, 本縣依人口數分配參加複選名額為2名,孝行楷模致贈獎座1 座及新臺幣 5萬元,倘其若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 |
| 三、 | 另本縣孝行獎預定選拔10名,由訪查員評審評定後從中推薦2名報內政部參加複選,其表揚典禮日期、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知各單位受推薦人。 |
| 四、 | 請貴單位依「115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附件2),於 115年3月20日前提報推薦名單、推薦書、孝行事蹟照及同意 書等相關書表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函報本府憑辦。 |
| 五、 | 本案計畫電子檔可至內政部網站「主題服務」/「宗教禮制殯葬專 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榮典」下載。 |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大專院校、本縣各高中職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基層農會、花蓮縣商業會、本府各處(本府民政處除外)、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 |
| 副本: | 本府民政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