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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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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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40157592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550000A_1140157592A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157592A_ATTACH2.pdf、376550000A_1140157592A_ATTACH3.pdf、376550000A_1140157592A_ATTACH4.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修正一百十四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及常見問題集各1份,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8月1日總處培字第11400192511號函辦理。 |
二、 | 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前於114年6月9日辦理114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嗣經盤整各族群之歲時 祭儀,於本年7月17日重新公告並修正前開放假日期。 |
三、 | 茲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各該原住民族法定放假日, 具法定原住民族身分者,得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 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擇3日放假,並請於請假時檢附證明具備原住民身分之法定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
四、 | 為保障公務機關原住民同仁依法申請歲時祭儀假之權益,請各人事單位熟悉相關法令及規定,並協助同仁申請歲時祭儀假。 |
五、 | 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一、二級機關及本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