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瑱瑜 電話:03-8222944 傳真:03-8222605 電子信箱:toto831014@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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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行字第110024080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有關本府政風處編纂《利益衝突暨財產申報規範參考輯要》電子書乙案,請轉知機關(學校)同仁善加參考運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0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與實際需要辦理。 |
二、 | 為強化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對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二部法規相關知能,避免因對法令規範之誤解而違反相關規定,致遭裁罰;本府政風處依據機關特色與屬性,搜集並彙整近年來相關實務案例及常見缺失態樣,輔以重點扼要之研析及介紹,編纂旨揭電子書,以供同仁適時參考,作為用法任事之參考準繩。 |
三、 | 旨案電子書置於本府政風處官網(網址:https://cs.hl.gov.tw/)/陽光法案/ 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 宣導資料項下,請轉知機關(學校)同仁參考運用,並協請利用網站或其他相關電子資源推廣,以利教材活化與資源共享。 |
正本: | 本府縣長辦公室、本府副縣長辦公室、本府秘書長辦公室、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