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彥秀 電話:03-822179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lyssiou@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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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14011011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550000A_1140110114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110114_ATTACH2.pdf、376550000A_1140110114_ATTACH3.pdf、376550000A_1140110114_ATTACH4.pdf) |
主旨: | 「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3條、第5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14年6月4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6月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46845號函辦理;並檢附該函影本及其附件。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