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韶容 電話:03-8462860#353 傳真:03-8462790 電子信箱:shaojung@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4010553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轉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來函,近期國人旅遊回國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案件略增,敬請學校加強向教職員工生宣導,返國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入境,以免受罰,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1234號函辦理。 |
二、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來函指出,經統計今年以來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自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泰國、日本和越南返國者較多,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香腸、臘腸、鳳爪、鴨脖、醬板鴨、鴨腸、牛肉乾和半熟蛋等。慮及端午節將近,旅客違規攜帶肉粽入境案件預期將隨之增加,敬請學校向所屬教職員工生加強宣導,入境時切勿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其轉知國外親友,勿郵寄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波斯頓國際實驗教育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