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周穎達 電話:03-8462860#237 電子信箱:yingda@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3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05110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教署來函 (376550000A_1140051102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法務部與行政院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於113年度合製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相關專題數位課程,詳如說明,請貴校參考運用並鼓勵教職員同仁多加學習,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2386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課程係屬「法務部113年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專題數位課程」,共有5堂,各約1小時,課程名稱如下: |
(一)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之修法方向與重點政策。 |
(二) | 看見犯罪被害人的需求-兼論犯保協會之服務。 |
(三) | 「創傷知情」-以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為核心。 |
(四) | 從檢察官觀點談修復式司法制度與我國實務推動情形。 |
(五) | 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制度-兼論數位性別暴力修法重點。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