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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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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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4001745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玉里慈濟醫院為本府健康醫療管理特約醫院,114年提供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相關優惠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玉里慈濟醫院(以下簡稱玉里慈濟醫院)114年1月8日玉慈醫字第1140000012號函辦理。 |
二、 | 玉里慈濟醫院院提供優惠期限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
三、 | 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員工至就醫時,主動出示識別證及 本人健保卡,可享有下述醫療優待: |
(一) | 門、住診就醫及接受就醫項目時,給予掛號費優免及醫療費用自費部份總價九五折優待(自費健康檢查、保健食品不適用)。 |
(二) | 檢驗不折扣項目及急診醫療費用部份均不予折扣。 |
(三) | 醫療費用均應當次付清,不得記帳。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