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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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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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2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40024729B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 (376550000A_1140024729B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請各機關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鼓勵同仁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2月6日總處培字第11400109891號函辦理(併附原函1份)。 |
正本: | 本府一、二級機關及本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