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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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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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2012948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原函、附件1 (376550000A_1120129488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129488_ATTACH2.pdf) |
主旨: | 民國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 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 112年6月1日施行外,自112年4月30日施行,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銓敘部112年6月29日部退三字第1125584291號函辦理( 檢附原函1份)。 |
二、 | 旨揭考試院、行政院令已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 ww.mocs.gov.tw/法規動態項下,並檢附發布令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