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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dweshlc - 人事 | 2023-05-18 | 點閱數: 10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香茹
電話:03-8462860#223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trshiang@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08787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A09000000E_1120044039_senddoc1_prin (376550000A_1120087875_ATTACH1.pdf)

 

主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有關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請假出國之相關規定,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4039號書函辦理。
二、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2年5月1日總處培字第1123026081號函以,人事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及111年10月3日總處培字第1113029103號函規定略以,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自即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茲因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上開人事總處109年3月17日函及111年10月3日函已無從適用,爰有關公務人員非因公出國請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1年11月8日局考字第0910036018號書函相關規定辦理;至其餘人員部分,回歸各該人員請假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 公立各級學校教師比照前開規定辦理,至私立大專校院部分,請各校秉權責辦理。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教育處督學室、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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