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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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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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12017135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376550000A_112017135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171357_ATTACH2.pdf) |
主旨: | 修正「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序列表」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查本府消費者保護官職務列等為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得列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另本府秘書職務列等為薦任第9職等或簡任第10職等,是以,本府陞遷序列表修正如下: |
(一) | 原「第一層、第二層…」酌作文字修正為「第一序列、第二序列…」。 |
(二) | 原第二層薦任第9職等秘書職稱刪除。 |
(三) | 第三序列增列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消費者保護官及薦任第9職等秘書職稱。 |
(四) | 附註欄文字配合公務人員陞遷法之修法作條次修正。 |
二、 | 檢附修正後之「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序列表」及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民政處、本府財政處、本府建設處、本府農業處、本府地政處、本府社會處、本府觀光處、本府原住民行政處、本府教育處、本府客家事務處、本府行政暨研考處、花蓮縣水產培育所、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新城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壽豐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鳳林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光復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瑞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豐濱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玉里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富里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秀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萬榮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卓溪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花蓮縣立平和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富源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豐濱國民中學、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富里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富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萬榮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壽豐國民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管考文檔科(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人事處 |